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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老旧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可增设电梯

2019年02月14日 09:28 0人参与  0条评论

  昨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发布《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增设电梯的条件、资金筹集、申请程序、质量安全监管与维护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细化。此外,市住建局将在3月18日,拟就《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

  2/3以上业主同意可增设电梯

  《征求意见稿》显示,该办法出台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不过,别墅、村民宅基地房屋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棚改计划的住宅除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的其他业主对增设电梯工程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此外,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可使用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怎么解决?《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资金筹集方面可按照这4种方式筹集。例如,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此外,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此外,增设电梯所筹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接受监督。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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