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继今年2月公布《东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取消93项证明事项后,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东莞市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二批)》,再取消168项证明事项。今年以来,东莞已先后公布取消共261项证明事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烦扰广大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扫除了障碍。
东莞按照省确立的“六个凡是”标准,有序开展清理工作。“六个凡是”即: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凡是要求开具证明的单位能够通过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两批次取消的证明事项共涉及公安、民政、教育等29个市级用证主管部门,内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诸多方面,比如: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户口迁移的“婚姻登记状态证明”“纳税证明”“居住证明”“同意迁户证明”,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工商登记情况证明”,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的“公司章程资料证明”“企业机读证明”,申请补办出版物印刷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证等在报刊、报纸刊登遗失证明等。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