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聚焦东莞调解大格局|异地商会调解 “金招牌” 创新社会协同治理

2022年08月06日 15:12 0人参与  0条评论

“真的很感谢你们,东莞市河南商会,感谢商会调委会,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2021年,河南籍在莞务工人员施某不幸工亡,在东莞市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后成功调解,施某家属获相应赔偿,施某家属特意向河南商会送去锦旗表示谢意。

这是东莞充分发挥商会调解独特优势、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缩影。自《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印发以来,在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工商联(总商会)、东莞市调解协会的指导和推动下,全市已有26家异地商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涉及商会会员、同乡、会员企业与职工、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间等多种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2020年11月23日,东莞市广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成立
专业+乡情

夯实异地商会调解组织服务根基

河南籍在莞务工人员施某是东莞某物流公司的货车司机,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撑,施某在工作上一直很尽心尽力。2021年7月13日凌晨,施某驾驶公司货车送货时突发疾病不幸身亡。伤心欲绝的施某家属从老家来到东莞市河南商会寻求帮助。商会在了解情况后安排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景东星跟进案件。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立刻积极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东莞市某物流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认为施某死亡的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态度消极不予配合处理,施某家属情绪也较为激动。

为妥善处理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调解员从法理情多维度开展调处工作,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并适时提供调解方案。调解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讲解。同时也引导东莞某物流公司咨询律师专业法律意见进一步消除心中疑虑。

施某家属希望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亡补助金,而东莞某物流公司刚成立不久,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加之疫情原因公司生意也受到一定影响,短期内无法拿出这么多钱。由于双方意见不同,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针对双方的不同意见,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在逐步缩短双方认识上的差距后,再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员反复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由东莞某物流公司一次性补偿施某家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费等各种费用共105万元。

讲感情、讲道理、讲法律。“在法律框架内,用乡音乡情注入温情,双向调解,共同作用,换位思考,一碗水端平。”东莞市河南商会会长程恩波说。自2020年11月东莞市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调解案件153宗,成功率超90%,协议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被评为2021年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东莞市河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后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
商会特色调解工作机制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其实有时候纠纷就是需要更多沟通和相互理解。”

东莞市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英就曾在短短3天内巧妙化解了一宗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宋某以王某欠租金为由起诉至法院,鉴于被告是江西人,法院遂按之前签订的合作协议将案件分流至调委会。杨英接到案件后,大打乡情牌,有效化解隔阂,缓解被告抵触情绪。交流中,得知被告王某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因年底返乡潮,加之本地疫情的双重影响,美容行业经营困难、亏损严重。调解员一方面向王某明确履约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与原告宋某沟通协调。经过不懈的努力,调解员做通了宋某的思想工作,宋某最终同意免除被告1个月近15000元的租金,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据悉,东莞市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5月,同年11月28日与南城法庭签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协议》,成为首家与东莞法院签订诉调对接协议的异地商会。“很多时候,一句乡音就拉近了彼此心理上的距离。与此同时,各行业的专家拥有本行业专业知识,能大大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杨英说。

每逢周三是江西商会的“法律服务日”,专业律师团队便会坐班东莞市江西商会调解室,为广大江西商会会员、在莞赣籍乡友、会员企业员工、团体会员单位会员提供一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调委会成立至今,已成功协助赣商企业、赣籍乡友调解纠纷案件超过60宗。

“商会熟悉企业、熟知行业,调解纠纷具有天然优势。商会人民调解组织依托商会平台,以乡音、乡俗、乡情为纽带,凭借老乡之间信任度高、容易沟通的独特优势,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成效。”东莞市调解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异地商会在东莞市司法局、东莞市工商联、东莞市调解协会的指导和支持下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6家异地商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具有商会特色的调解工作机制,为外来人口、广大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新平台,对营造东莞优良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东莞市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促成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加强指导

推动异地商会调解组织更好运作

全面推进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是东莞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也是东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市域治理培育“莞邑调解”新力量的创新举措。

“商会调解为商会会员、同乡人提供更多解决纠纷渠道,做到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节约公共资源,降低社会成本,有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为推动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市司法局、市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对商会调解组织的指导、引导、服务等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设立指导、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在异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流程、组织架构、办公场所规范、上墙制度等方面提供指引和支持,并定期到各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走访交流,及时了解异地商会人民调解组织运行情况,有效推进商会调解工作的发展。目前,26家异地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已入驻“莞邑调解”线上解纷平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为有需要的群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东莞外来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活跃,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特点,进一步在异地商会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东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东莞日报    编辑:温龚锋关键词:商会;纠纷;调解;东莞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