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凌晨4时51分许,东莞交警万江大队接到报警称万江领航酒吧停车场发生一起两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执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执勤民警在询问肇事司机杨某时,发现司机杨某一身酒气,立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但杨某拒绝配合测试。随后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血液乙醇含量为189.06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了解,7月7日凌晨1时许,杨某与三位朋友一起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牛仔城附近的大排档喝酒,期间杨某一个人喝了约4瓶啤酒(550毫升装)。凌晨4时许,杨某酒后驾驶号牌为川S832**小型客车载着三位朋友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开往东莞市万江街道领航酒吧,打算继续喝酒,进入酒吧停车场时,其车头与停泊在停车位内的粤SF68**号牌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
经判定,当事人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且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东莞交警万江大队立案侦查。
万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