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没有驾驶证不能开车,驾驶证被吊销本应该痛定思痛,然而有人却依然铤而走险,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开车上路。
其实,小编想告诉你的是,从你被吊销驾驶证的那一刻起,大数据就已经盯着你了!只要你还敢开车,警察蜀黍必抓!不信你看:
6月19日,东莞交警虎门大队在辖区滨海湾大道设立公安卡口执勤点,严查车辆超限超速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10时30分许,流动测速设备检测出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违反限速规定。随即,执勤人员立即上前,拦截车辆,并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
经查,执勤人员发现该辆半挂牵引车所运载的货品均由绑带固定,且其中一条绑带脱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现场,执勤人员要求驾驶人拉好绑带,并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经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与警务系统上登记的信息不匹配。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回答模糊,且证言前后不一致。执勤人员逐一找出破绽,并根据驾驶人提供的真实姓名马某,顺利查出其驾驶证正处于吊销状态。
随后,驾驶人马某因存在吊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车辆、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依法传唤到东莞交警虎门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嫌疑人马某交代,其本人于2018年在陕西省驾驶危化品运输货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上另一名轮班司机当场死亡,因触犯交通肇事罪而负刑事责任,并被依法吊销其驾驶证。而在今年5月份,马某在一危化品运输车辆上拾获他人驾驶证,并替换其中的照片,当作自己的驾驶证使用,借此逃避检查。
对此,针对马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使用变造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违法行为,东莞交警虎门大队依法对其予以65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
东莞交警提醒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驾驶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都逃不过警察蜀黍的“火眼金睛”,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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