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定从2021年至2025年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提出,要以高质量普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法治东莞,推进更高效能的社会治理,为东莞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决议》从“八五”普法的宣传内容、宣传对象、任务措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规定,提出基本要求,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决议》指出,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疫情防控、治安防控、应急灾害管理等方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多层次多领域地深化依法治理;要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不同人群有针对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决议》提出,要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目标,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要推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相结合;要挖掘东莞本土法治文化资源,培育打造富有影响力的东莞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
《决议》提出要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媒体、自媒体等个人和组织的作用,创作和传播普法作品,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决议》提出要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引入第三方对部门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强化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要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加强组织实施,《决议》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动配合;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基层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为加强监督检查,《决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做评估报告,市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得到切实执行。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东莞提出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努力实现经济在万亿新起点上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实现千万人口与城市深度融合、共生共荣,奋力谱写东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如何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东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一起来看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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