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知东莞,知天下!
打开客户端发现更多精彩
立即打开

警惕!东莞正在严查!

2022年01月07日 10:01 0人参与  0条评论

情况紧急!

近日

东莞塘厦公安突然接到

市民罗先生的求助

称其妻子煤气中毒需要紧急送医

据了解,当晚与家人吃完饭后,罗先生的妻子就进入浴室洗澡。过了好久,妻子出来后竟突然晕倒,罗先生喊了她好几声都没有回应。

随后,罗先生连忙背着昏迷的妻子,和儿子一起上车,并拨打了110报警求助。

就近的塘厦铁骑麦国平接到警情后,迅速到达现场。在找到罗先生的车后便一路护送其赶往医院。

为了争取抢救时间,塘厦铁骑不断鸣警笛疾驰,行驶至三正世纪新城红绿灯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铁骑下车跑到前车处拍门、挥手,示意大货车让行,为罗先生开辟了“绿色通道”。

最终,用时仅10分钟,罗先生的妻子被送到了医院,铁骑连忙帮助罗先生一起将其妻子送进急救室。

庆幸的是,由于及时送院,其妻子经过抢救,呼吸、心跳逐渐恢复正常,意识逐渐清醒。

这种由“直排式热水器”引发的中毒事件

在冬季时有发生

那究竟什么是“直排式热水器”?

用这种热水器有什么风险?

“直排式热水器”内没有吸气和排气的装置,自然进气、排气,取氧和排气都在室内,容易造成浴室内缺氧,而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废气浓度过高。

如果恰好浴室内密闭,空气不流通,人吸入时间过长,将直接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严重者失去生命。因此,国家早已禁止生产和销售直排式热水器。

@所有人

如果你家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请立刻换掉!

为避免因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造成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连日来,东莞各镇街多部门

联合开展直排式热水器清查行动

桥头镇

近日,桥头城管执法分局、网格中心以及属地村联合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住户是否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是否使用多头燃气接口、是否使用电热棒等违规电器等,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的情况则现场拆除,并对房东、租户进行宣传教育。

据了解,连日来,该镇17个村(社区)都在积极开展出租屋“敲门行动”,针对居民住宅、商住场所等出租屋进行逐家逐户“扫楼”式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直排式热水器事故发生。

桥头城管分局市政燃气组组长李志权:“我们建议一般使用强排式热水器或者电热热水器,如果使用强排式热水器还必须把主机最好装在室外,室外的话它容易通风透气,不容易产生有害气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如果使用电热水器的话要装一条地线才能使用,一定要注意安全,装在室内的话要严格按照规范来安装。”

企石镇

日前,企石镇城管、网格、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燃气热水器排查整治行动,在该镇东平村厨具销售商铺、电器商行、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地毯式”“拉网式”排查违规使用、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未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三无产品”等行为。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铺依旧存在使用、销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不合格热水器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拆除2台直排式热水器,查扣销售5台直排式热水器。

此外,企石城管女子执法服务队还向市民派发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资料,讲解有关政策,引导市民增强学习和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东坑镇

东坑镇城管部门日前开展了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发生。

城管部门执法人员、以及村网格员一行深入到黄屋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地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烟道式、强排式燃气热水器,现场要求用户立即整改。并通过派发宣传资料的方式,向用户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提高市民安全防范意识。

自2021年10月份以来,东坑城管分局开展燃气热水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场所、出租屋、居民住户、三小场所1613户,拆除不符合安全使用规定热水器34台。

虎门镇

1月4日晚上,虎门镇开展在用燃气热水器及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组来到小捷滘社区,对该社区出租屋、老旧住宅、工厂宿舍及“三小”商铺等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场所燃气和热水器使用情况。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出租屋在使用直排式热水器,检查组当场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其马上拆除。

其间,检查组还对燃气安全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燃气瓶及胶管是否破损或老化、是否违规使用双通管道,以及是否使用黑燃气等。

当晚,检查组还向沿街商铺、出租屋承租人等派发了《燃气安全知识“十五问”》、《燃气热水器及灶具安全使用手册》等相关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如何规范、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以及如何鉴别黑燃气、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燃气等。

据统计,此次检查行动共暂扣违规黑燃气17瓶、电热棒5支,清理直排式燃气热水器5台。

立即转发提醒!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塘厦公安、虎门融媒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燃气热水器;妻子;燃气;检查组;热水器;行动;场所;一氧化碳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