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租车?倒卖!东莞一男子被刑拘!

2021年10月28日 09:2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不用花钱买车,也不用花时间养车,如今租车出行越来越受欢迎,然而有人却对它动了“歪心思”。

近日,大朗镇发生了一起利用租车倒卖“空手套白狼”的诈骗案,诈骗嫌疑人叶某被警方抓获。

事情回顾

2021年9月18日23时30分许,事主古某报警称:于2021年9月9日17时许,其员工在东莞市旧锡边路与九龙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某俱乐部车行将一辆宝马520(于2021年5月以188000元人民币购得)租赁给一名叫叶某的男子,租赁时间到期后该男子联系不上了。

9月18日,其通过定位查看车辆仍在大朗,而到达车辆位置后,发现车辆被转手给了另外一名男子周某,遂报警。

据周某称,于2021年9月12日20时30分许,其在大朗镇巷头环球广场地下停车场经一名叫叶某的男子介绍购买一台白色的宝马520(与上述为同一辆),双方见面谈好价钱后,其通过手机银行转账人民币50000元到对方提供的银行卡作为购车订金,后双方签订购买合同,直至9月18日,古某通过车辆定位找到周某,周某才发现被骗。

通过侦查,警方最终锁定嫌疑人的位置,于2021年10月18日20时30分许,在惠州市博罗县成功抓获诈骗嫌疑人叶某。

经审讯,嫌疑人叶某对其诈骗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利用租车倒卖

这种“空手套白狼”的行为

不仅触犯了法律

还会给买车的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小伙伴们购买二手车辆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切不可购买来历不明、手续不全的车辆

防止财产遭受损失!

来源:平安大朗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严重情节;罚金;男子;诈骗嫌疑人;数额;叶某;车辆;人民币;法律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