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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酒店广告牌突然起火,只因这个操作…

2021年05月19日 09:19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21年5月14日16时04分东莞市虎门镇镇口社区一酒店室外广告牌突发火灾现场浓烟滚滚...

接警后当天16时08分,消防指战员抵达现场随后迅速展开扑救

据了解经过消防人员的紧急救援于16时21分,明火被扑灭所幸处置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经调查核实,火灾发生时,该酒店为闲置状态,未营业。起火部位位于该酒店七楼室外广告牌铁架处。起火原因为施工人员刘某,在气焊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火灾发生。


相关处置

经公安机关审查,违法行为人刘某对其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其实,电焊、气焊属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防范措施做得不到位就十分容易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导致人员伤亡!

焊接作业的火灾隐患

电气焊割属明火作业,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另外,在焊接时有大量火花高温焊渣飞溅,当飞溅到或接触到木材、棉麻等可燃物上,能引燃蔓延,造成火灾;当接触到易爆气体时很可能就会引起爆炸。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焊接作业做出了相关的规定(请上下滑动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法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东莞消防提醒:在日常生活、生产活动中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想要避免生产过程中火灾的发生就要从源头上做好防范!

● 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死角。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裴小龙关键词:火灾;人员;规定;消防法;安全管理;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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