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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货车竟载35个燃气瓶 东莞交警、城管联手“拆弹”

2020年11月16日 09:1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马慧敏)一辆外形残旧的货车近10年未参加年审,早已达到报废标准。危险的是,该货车平日竟常满载燃气瓶,满大街跑来往运货!日前,东莞交警部门联合城管等部门在望牛墩镇查处了这一“移动炸弹”,现场扣押35个燃气钢瓶,成功“拆弹”。

废旧货车“躲”偏僻角落  交警打开车门顿觉不妙

11月11日上午,执勤交警在巡逻期间发现,一辆停放在望牛墩南昌北路偏僻地的破旧厢式货车似乎有异样。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得知,从2011年开始便查询不到该车辆的任何年审记录。根据相关规定,这辆车早已达到强制报废的标准。

当执勤交警打开车厢检查时,发现里面竟堆放着数十个不同规格的燃气钢瓶。一旦车上的燃气钢瓶发生泄漏,遇到明火就会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望牛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工作人员随后到达现场,清查发现这一堆燃气钢瓶共计35个,包括3个50kg液化石油气钢瓶,30个15kg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2个5kg液化石油气钢瓶,部分钢瓶还储满了燃气。

报废车拉载燃气罐成“移动炸弹”

经检查,该货车没有做任何危化品运输的安全防范措施。查处期间,执法人员要求货车驾驶人出示危险品运输许可及经营燃气的相关证件,对方也未能提供。

交警通过查看行车轨迹发现,该车经常载着燃气钢瓶在望牛墩及周边镇街进行运输,尤其是近两个月,运输更为频繁。

据驾驶人供述,近年来他在望牛墩一带经营燃气生意,为节约成本铤而走险,他明知自家车辆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且近10年不曾参加年审,还一直驾驶着这辆报废车运输销售燃气。

根据相关规定,危化品的储存与销售应当经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关证件,私自储存、销售燃气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装载在未年审、未定期进行车检的报废车里上路,俨然一个“移动炸弹”。一旦发生泄漏或者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执法人员以涉嫌非法储存经营燃气,将驾驶人抓获,并对查获的燃气钢瓶及车辆作暂扣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燃气;燃气钢瓶;年审;液化石油气钢瓶;货车;钢瓶;液化石油气;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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