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 
立即打开

东莞一非法电鱼当事人被判刑

2020年08月06日 16:29 0人参与  0条评论

因在珠江禁渔期间且在禁渔区内从事非法电鱼,近日,郭某某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决,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责令其在东莞市级报刊上就其违法电鱼破坏渔业资源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责令其增殖放流20240尾鱼苗,修复遭其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以上一系列措施是人民法院为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对违法电鱼行为当事人所做出的刑事判决。这标志着东莞市渔业行政执法领域“两法衔接”取得新突破,对从事渔业捕捞行为的从业者起到很好的反面警示教育。

来源: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邓燕芬关键词:电鱼;渔政;水域;沙田镇
都翻到这儿了,就分享一下吧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 理性发言0人参与 0条评论

网友跟贴

查看更多跟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