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曹雪皎)3月18日上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一宗口罩诈骗案进行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据了解,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共收到涉疫情案件6宗,已调解或审理4宗。
图为微信聊天记录
2020年2月2日,被告人韩某在一微信群中发现被害人阿钧(化名)在询问是否有口罩销售,韩某“歪心思”一动,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仍联系阿钧声称自己有口罩销售。为骗取阿钧的信任,韩某还使用另一微信号伪装为“正某药店”继续与阿钧联系,并要求阿钧支付口罩的一半货款作为定金。2月3日,阿钧通过微信转账3150元到韩某的“正某药店”微信号,韩某收到货款后立即将阿钧拉黑,并将诈骗款项挥霍。2月4日,公安机关抓获了被告人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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