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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03月04日 09:35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9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的任务措施,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狠抓责任落实,为加快建设“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今年我市被评为“七五”中期普法全国先进城市,也是珠三角地区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中,我市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排名第一,连续2年荣获殊荣。当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首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市申报的“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示范市”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已成功入围全国候选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按照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谋划和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2019年7月1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东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市委书记梁维东要求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2019年我市完成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市长肖亚非担任组长;制定《东莞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工作要点包括9类任务共计41项具体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并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者、推进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自觉将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三是组织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我市组织全市镇街、部门积极开展申报示范创建工作,向中央依法治国办申报我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合示范创建项目和“全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示范市”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矛盾防范和化解示范单位”、长安镇“广东省法治宣传示范单位”、桥头镇“广东省人民调解示范单位”等6个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各单位通过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四是建立健全考核督察机制。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积极配合法治广东考评迎检工作,针对2018年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形成《东莞市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情况反馈书》,督导各单位落实整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镇两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2019年法治东莞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考核点及迎考指引的通知》,组织开展2019年度法治东莞考评工作,重点检查督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向高层次转变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印发《东莞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市直部门对全市8649项事项进行梳理,完善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实时动态公布,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二是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东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的通知》,依托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中介服务事项为基础,打造公平规范的中介服务供需平台。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对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东莞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导目录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更新中介服务事项。三是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完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大力推行登记注册标准化审批,185项市场监管业务、22名业务骨干顺利进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实现所有入驻事项办理时限均全面优于法定时限。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理顺市镇事权。为做好市镇两级机构改革后的事权下放衔接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后镇街(园区)承接市级下放事权及时到位。我市各部门全面梳理原下放给镇街(园区)的事权形成权责清单,与各镇街(园区)重新签订委托协议。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全市事权进行梳理划转,同步完善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等信息,形成了我市权责清单,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上实时动态公布。二是配合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向功能区下放市级事权。根据《东莞市关于通过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组织市级部门共向功能区下放168项事权,基本实现功能区与市级审批同权。三是推进落实承接省赋予的事权。按照要求,做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认领和梳理,形成权责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市)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严格按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印发《关于做好省政府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的通知》,组织清溪镇、长安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承接省下放事权试点工作,梳理公布325项承接事权。

3、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省停征免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降低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和商标注册收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扩大了部分项目的减免范围。三是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重新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

4、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今年我市相继出台《东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东莞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系列文件,提出我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框架和思路,健全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配套制度。印发《东莞市“数字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实施方案》,推进“数字政府”总包项目实施,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评审。

5、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建成使用市民服务中心。我市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于今年10月8日已对外运行,实现了政务窗口集中、审批权限集中、政务数据集中。大厅共进驻50个部门,设置270个窗口、151个综合窗口,规划全面上线2711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推行事项标准化、制度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实现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窗口业务进驻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完善市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出台《东莞市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规范(暂行)》、《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规范(暂行)》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基本建立全市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标准。建成东莞市政务服务综合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全市市镇两级综合服务人员培训,内容涵盖服务礼仪、沟通能力、专业技能等23门课程,目前已完成近30场、共约800人次的窗口人员培训。三是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首期功能的基础上,建成网上办事子系统、通用审批子系统、申办受理办结子系统、物料流转子系统、事项子系统、云叫号系统逾20个子系统,支撑线下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和线上“一网通办”、网上可办、全流程网上办。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东莞市2019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切实提高审查质量,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服务“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完善全市公平竞争实施细则和审查程序,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治理,加大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7、优化公共服务。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东莞市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政策,加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预算执行相结合,配合业务主管部门不断创新优化社会治理,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着力构建全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体系。我市32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8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部符合省建设标准,目前正加快建设我市12个示范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55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考核和培训,深入推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立法立规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突出立法重点,发挥立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019年度共出台3部政府规章:《东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东莞市电力设施管理办法》、《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出台1部地方性法规《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完成1部政府规章《东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的法律审查,完成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的法律审查并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出台《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莞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多份,市府直属各部门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70多份、镇街出台规范性文件139份。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全市部门、各镇街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利用政府官网、官方公众号、“两微一端”等开展宣传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推行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成第六届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依法履行法律审查职能,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合同和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论证,积极预防和消除决策中的法律风险。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市场监管、农业等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 全面梳理原来分散由各职能部门承担的相同或相近领域的执法职能,采取“局队合一”的设置模式,在市局设置专门执法科承担相关执法职能,实现执法队伍的综合设置。着力于搭建职能完善、分工明确的市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明确市级执法机构(市局)主要负责对本系统全市的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对全市重特大案件的执法、协调跨镇街的执法、统筹跨镇街的联合执法;镇级执法机构(分局)按照执法重心下沉的原则,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日常性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市镇街、行政执法部门共计68个单位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按要求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平台公开执法案件基本信息和自由裁量标准,主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均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明确由承担法制业务的工作机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执法案件办理更加细致、严谨,着力提高办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印发了《2019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在“中国东莞”门户网站上线。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我市大朗镇2019年被列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单位后,编制《大朗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准推动大朗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梳理和清单编制等工作,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将尽快在全市推开。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市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报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透明度,全年共协助开展市人大、市政协专题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74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办结人大建议194件、政协提案331件,已全部按时接收和办理答复,实现办结率和满意率两个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协调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等部门推动我市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指导江西商会、高埗商会等建立异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立祥叔、张惠欢、潘旭毅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解纷中心、培训基地、治理样板”,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的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重要作用。加大各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业务指导力度与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派出所专职人民调解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24小时不打烊、365天在线的专业调解服务,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问题和释放了基层警力。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千人实战大培训,有效提升一线调解人员实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推行行政复议案件议决制度,规范庭审并强化实地调查,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群众满意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联动机制的工作机制,按照省司法厅要求,在我市长安镇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试点,目前已完成挂牌,正式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备案、败诉案件报告、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等制度。目前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九)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水平。邀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石佑启以“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为主题作专题报告,市几套班子领导参加报告会。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黄涛涛副处长宣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市直部门的领导、法制科室负责人和司法分局局长参加培训。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应急管理法治》等法治专题学习,致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设置了“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专题课程,对全市700多名公务员进行分批集中轮训。创新“互联网+”法治培训方式,在网络学院、东莞干部云课堂手机APP上开设系列法治专题网络课程。制定年度公务员学法计划,组织全市2万多名公务员参加网络学法培训和考试。组织举办2019年全市行政应诉及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立法等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有效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水平。各部门、园区、镇街组织学法专题讲座,切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培训的要求,掀起法治专题培训热潮。

三是开展广泛多样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实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97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151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入选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6个,其中省级“十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1个,创建比例位居全省前列。创新“互联网+普法”媒体融合模式。打造《平安东莞》司法行政专题节目50期、东莞日报《法治东莞》专版8期、东莞电视台《与法同行》栏目219期,“东莞普法”微信、微博分别推送法治图文信息429条、359条。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建了“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

四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配套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组织举办第二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37万余人次参与评议投票,社会反响热烈。今年9月,广东省普法办举办2018-2019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我市“校园法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项目获评“创新创先项目”、我市大朗荔香湿地法治文化体验公园项目获评“优秀普法项目”。

五是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起来,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组织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开展普法“大合唱”。在12月1日举行的全市活动主会场上,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40多个普法责任单位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32个镇(街道)均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市公安局在1个主会场和5个片区会场开展以“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月活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进行“法娃与宪法”公益广告展播,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市医调委、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等行业组织也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活动。

总的来看,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提速,法治化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也仍存在一定得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镇街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不足,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放管服”改革仍需要进一步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及时性、协调性和系统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制度有待全面落实,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二、2020年工作设想

2020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新时代有新作为。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谋划布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科学设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工作目标、年度重点和推进机制,探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路径。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的管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实施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管理。

(三)提升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聚焦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关注重点和热点,以制度保障民生和社会福祉。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继续实施市政府、镇(街)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后的处理和反馈、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程序。

(五)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定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机制。继续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全覆盖、全流程监控,提升执法监督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解读程序,大力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七)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强化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延伸监督功能。推行市、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按照省的部署,对接落实全省网上信息信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公正、高效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八)致力提升法治能力水平。严格落实“一培训两讲座”,组织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活动,加强对镇街、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举办立法技术、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讲座,推动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水平。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4日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法治政府;东莞市;普法;工作;法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东莞市水土保持条例;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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