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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驶入“快车道”

2020年01月03日 09:25 0人参与  0条评论

自2019年8月以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通过构建“法院+保险行业协会+交警”一体化联调平台,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集中处理、加强调解、从速裁判,促使该类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化解,实现了当事人维权成本的降低和满意度、获得感的提升,获省人大代表点赞。

三方对接联调 一体化平台凸显成效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车辆保有量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长,交通事故纠纷也逐渐成为法院的第一大类侵权案件。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为例,2018年交通事故案件达1149宗。

因肇事车辆一般都投有各类保险,且事故责任已经交警部门认定,此类纠纷能否快速、有效处理,关键在于保险公司能否及时、足额赔付。

鉴于此,2019年8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市两级法院中首设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并与保险行业协会深化合作,由保险行业协会指派3人驻点调解,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的专业性、便捷性,增强案件调解力度、增加赔付到位率。▲

通过配备法官专职调解、保险行业协会派员驻点调解、辖区12个交警大队各推1至2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的模式,我院打造了集“行政执法、保险理赔、人民调解、司法审判”四大功能为一体的道交联调平台。

在此项工作中,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坚持集中处理、先行调解、繁简分流的原则:

一方面,将辖区所有该类案件统一在塘厦大院处理,且必经工作室诉前调解,做到早介入、早处理、早见效。

另一方面,将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相衔接,能调则调,不能调的及时立案,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流,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工作室快调速审、少数复杂疑难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此外,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还推行鉴定程序前置制度,即有异议诉前提、重新鉴定在诉前做、评定后在诉前调解,既有助于当事人提前预测诉讼风险,放弃不必要的诉讼请求,也有利于及时向当事人分析利弊,提高调解成功率,避免案件因诉讼中的司法鉴定问题导致久拖未决,从而大大缩短平均审理周期。

通过以上措施,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道交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实现了人员、案件集中、功能集约、效果集成,设立四个月便调解纠纷1271宗,将七成以上道交案件消化在了诉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同比去年减少近三成

(来源: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来源:东莞金融工作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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