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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老赖: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做啥都受限

2019年12月05日 09:43 0人参与  0条评论

12月1日开始,乘坐地铁的市民稍稍留意就会发现,东莞地铁2号线的全线沿途站台和车厢内的电子显示屏上,八名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信息以视频形式滚动播出。

这是茶山法庭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为期一个月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大行动,这也是东莞法院首次在地铁上公布“老赖”信息。除此之外,东莞法院也还有很多其他手段打击“老赖”,让“老赖”面临各种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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窘境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都知道你失信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东莞法院定期组织案件排查,对有财产拒不履行、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有规避抗拒行为的长期未结案件,全部及时录入失信名单,将失信名单作为常规执行手段之一,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声誉信用上受到强大威慑打击。

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平台31073人次。东莞法院认真落实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积极与东莞市统一信用平台“信用东莞网”对接,定期向全市平台推送法院失信被执行企业名单信息,与市发改局、人民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各相关单位共享失信信息,并积极建议和引导相关单位通过最高法院被执行人查询系统核实主体信用情况,使失信企业在项目申报、融资贷款、规划审批、企业信息变更等方面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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窘境二:左邻右里、刷个微博、看会电视,都是“老赖”的“囧照”

东莞法院定期组织两级法院针对典型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和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联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LED屏进行媒体曝光,动用微信、微博、法院官网进行自主曝光,联合基层村居委会、基层派出所在被执行人住所进行贴身曝光,曝光的内容包括姓名、照片、欠债金额、失信情形等信息,配合以“老赖排行榜”、典型案例等配套宣传报道,并针对曝光后仍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出击执行、集中执行、见证执行、悬赏执行、指定管理人等跟进打击手段,进一步扩大曝光和打击效果。

通过将“老赖”的照片及赖债信息网上网下全方位曝光,引起强烈社会反响。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全市法院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012人次;对老赖限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限制行政审批、限制出境、限制贷款94298人次。通过法院深入宣传执行打击、强制手段、信用限制、信誉污点等法律内容,不断创新打击形式,对社会潜在“老赖”的震慑教育,对社会诚信风气的树立和引领,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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窘境三:情节严重随时被刑拘

东莞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下发《关于规范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建立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联动机制,推进完善司法强制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拒执犯罪的打击范围,构成要件,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认为有相关主体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可书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指导意见签署以来,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严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法院移送追究拒执犯罪、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犯罪合计25宗。全市形成持续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执行威慑效应增强,倒逼被执行人主动清偿债务。

窘境四:违法用地者也是失信被执行人

为扩展社会信用机制建设,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我市法院通过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法制局反复磋商,正式推出土地违法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工作试点,以三家会签《关于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裁执分离”制度和信用惩戒制度的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下发。为保障裁执分离顺利实施,东莞法院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对基层政府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文书样式、送达、执行程序、实施方案等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研究并制定具体详细的宣传方案和策略,以期达成共识,取得良好执法效果。同时,为充分借助社会信用机制进一步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惩处力度,督促土地违法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法院还与市自然资源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申请,中院把近年来未履行处罚的违法用地单位或个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形成强大舆论压力。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东莞法院与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联动5次,将涉自然资源部门的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约30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窘境五:税务惩戒再一次加大

东莞法院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签署《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税务机关执行联动工作的通知》。法院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及其财产的查封、拍卖情况报送税务机关,对于欠税失信被执行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无其他财产可强制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生效的税务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人民法院因案件需要,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协助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纳税、退税等情况。法院与税务机关建立不动产评估价格询价机制,法院对涉案不动产进行拍卖、处置前,可函告税务机关提供不动产的系统评估价格以及产权转移涉及的税费政策。

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东莞法院共向税务机关询价450余次,协助税务部门追缴税款约400余万元。与税务机建立联动机制以来,法院执行质效明显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款追缴工作成效显著,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税务惩戒进一步加大。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黄佩玲关键词:东莞法院;执行;法院;税务机关;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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