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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车主看这里 这个5分钟事故认定神器真的很方便!

2019年10月14日 08:43 0人参与  0条评论

  开车最怕什么?不是教练车的急刹,也不是新手上路的慢慢吞吞,而是轻微交通事故焦灼的等待!

  看着后面已经塞成长龙,天气还那么炎热,等了一个多小时保险还没来,又担心警察蜀黍看到给自己开一张阻塞交通的罚单。

  每当发生交通事故,有些车主会原地等待交警到场定责,有时可能要等待30分钟以上,也导致了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耽误了车主的时间、行程。据统计,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拥堵占比40%。

  如今,一个神器的出现,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用傻等,五分钟搞定事故赔偿问题,这就是事故“e处理”app。

  闲话少说,这个视频让你豁然开朗!

  一、App入口

  (一)微信版

  关注【东莞交警】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直接点击【业务办理】,点击【事故处理】就进入【事故e处理】界面。

  (二)APP版

  方法一:在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输入【交警在线】,直接下载该软件。

  方法二:通过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行下载。

  下载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啦!

  二、运作时间

  从2017年5月15日起, “广东事故e处理”移动互联网东莞在线服务平台开始运作,运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00分至夜间19时30分(节假日照常工作)。

  各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由交警通过e处理系统远程指导认定责任的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三、适用范围

  (一)适用的事故范围

  凡发生在我市仅造成车辆损坏,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且单方财产损失5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合计总额10000元以下的,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并可通过“广东事故e处理”在线服务平台处理。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应急车道驶入主车道发生碰刮的;

  5.不按车道行驾车辆发生碰刮的;

  6.超速或低速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7.跨越道路分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交通信号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在路面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违法在路面停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7.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辆不能移动不按规定树立警告标志及开启警示灯发生事故的;

  18.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辆能移动不移动发生事故的;

  19.夜间追尾碰撞,前车无尾灯或尾灯不明显的;

  20.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原则上实行的是“有责、无责”的定责模式;双方当事人都有上述违法行为或没有证据证实一方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各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愿意接受的情况下,可按协商定责。

  (二)不适用的事故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交警现场处理,不适用快处快赔程序:

  1.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损坏的;

  2.车辆未经检验合格的;

  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车辆无号牌或临时号牌,或涉嫌假号牌的;

  6.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涉嫌持假证的;

  7.涉嫌酒驾或毒驾的;

  8.涉嫌保险欺诈的。

  四、操作流程

来源:平安厚街    编辑:冯旭关键词:车道;App Store;交通事故;交警;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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