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第二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一】东莞蓝果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东莞市大岭山镇杨屋村杨屋第三工业区大兴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UUXXXX
法定代表人 范占强
【被执行人二】范占强(男、47岁)
【住址】住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中河村
【公民身份号码】12011019720412XXXX
涉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9)粤1972执6645号案件。依据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粤1972民初17827号民事判决书,两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如下:向申请执行人吉特(天津)车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474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受理费4206元。
1.悬赏范围
举报被执行人东莞蓝果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范占强的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地产、汽车、企业股份、知识产权等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2.线索提供方式
书面提交。
3.赏金支付
如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本院未掌握的),并协助本案执行使申请执行人的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由本案申请执行人东莞蓝果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依提供线索而执行所得的2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法官,黎法官助理
联系电话:0769-89889955,18122952961
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61号大岭山法庭。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网友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