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在逃人员李某,拿着朋友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东莞至广州的车票,企图从东莞火车站蒙混过关前往广州,终被东莞站派出所民警查获归案。
经查,今年46岁的李某是贵州省贵阳县人,初中毕业后,他就和朋友来到广东江门打工,勉强维持生计。近几年,李某发现手机的某些软件可以高利息存款、借款,于是通过手机软件,高利息借了一些钱用于应急。成功后,李某发现这是个很好的商机,自己通过软件借钱把利息给别人,不如自己利用利息赚钱。2017年9月,李某回到老家,和“志同道合”的朋友翟某在贵州省贵阳市注册了一家公司,然后用各种投资项目以1.58%至2%不等的利息非法吸收32名受害人的存款共计137万元。贪婪的李某和翟某将吸收的存款大肆挥霍,每月应该支付的利息也都是拆东墙补西墙。逐渐两人已经支付不起每月承诺的利息,遂想到了“跑路”。2019年4月,32名受害人从各地坐车来到贵阳找到李某公司,发现早已经人去楼空,受害群众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原来,今年1月开始,李某换了手机号码,潜逃至广东东莞,先后辗转在东莞、深圳等地躲藏。自作聪明的他,借了和自己有点相像的老乡的身份证打算购买车票前往广州。刚到检票口就遇到了民警,民警觉得有异。为进一步调查,民警将其带至执法办案场所,一开始李某负隅顽抗,坚决不肯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还试图以假名蒙骗过关,但最终被民警识破,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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