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岭山镇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大岭山镇金桔村某厂房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厂房现场存放大量物料桶(约1232桶,20.5吨)、物料箱(约22箱,0.22吨)。经过经查和调查取证后发现,绝大部分物料桶属于危险化学品,该厂房负责人伍某未能提供该场所《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大岭山镇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将伍某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这是全市第一宗以危险作业罪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侦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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