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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通告

2020年02月12日 10:02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2月11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疫情防控期暂停餐饮服务单位(不含单位食堂)堂食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不含单位食堂)暂停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二、切实加强食材来源监管。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活禽和不明来源的其他食品,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查验,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四、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对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予以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通告事项的,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

五、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并实施疫情防控期餐饮服务单位堂食的具体防控措施。相关措施需书面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直至解除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来源: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餐饮;服务;通告;肺炎疫情;冠状病毒;餐饮服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位;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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