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只要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就可以申请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学校每年3月份发通知,安排时间给本校毕业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
记者8月5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该局印发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社局表示,此举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困难高校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补贴办法》将补贴标准从之前的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一次性发放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学校每年3月份发通知,安排时间给本校毕业生集中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自愿申请。学校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在学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报送至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东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完成对学校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毕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将求职创业补贴拨付到申请人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账户。
【申请条件】
哪些属于困难高校毕业生?
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在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
全媒体记者 张欣仪 伍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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