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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辖区六镇统一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2019年03月22日 10:39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度,3月21日,我院联合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辖区各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政法办、扫黑办、公安分局、司法分局等部门在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横沥、桥头六个镇开展了“扫黑除恶、全民参与”主题宣传活动。

  塘厦镇活动现场

  清溪镇活动现场

  桥头镇活动现场

  横沥镇活动现场

  樟木头镇活动现场

  常平镇活动现场

  各镇活动现场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围观,法院、检察院、各镇政法办、扫黑办、公安分局、司法分局、信访办、平安办等部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派发宣传册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方针政策,详细讲解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辨别涉黑涉恶团伙及深入了解其危害性,并公布了举报方式,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各类黑恶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线索。

  派发宣传册

  我院还专门派出刑事审判法官参与到各镇的活动当中,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册近千份,收获举报线索1条。  

  接受群众咨询

  现在更清楚扫黑除恶是怎么一回事了,知道了什么是黑、什么是恶,还有什么是软暴力。

  ——前来咨询的群众说

  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要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通过此次活动,我们希望能进一步将扫黑除恶深入到辖区各镇,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同时也希望能更深入地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创建平安东莞。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陈浩辉副院长

  扫黑除恶法院在行动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院积极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有力惩处涉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并审结了涉黑涉恶案件9宗25人,共涉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

  其中,我院审结了东坑镇以龙跃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共对该黑社会组织14名成员进行判决处刑,这也是东莞两级法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宗涉黑案件。我院还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该案的庭审和宣判情况,以案释法,形成声威,打出气势,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此外,我院还在塘厦院本部和各人民法庭悬挂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专题,加强行动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浓厚的行动氛围。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加强案件成因分析及调研,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大宣传力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引导群众投身专项斗争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扫黑除恶知识链接

来源: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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