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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谢岗法援追讨经济补偿金100万元 14员工自发送“锦旗”

2018年08月02日 14:44 0人参与  0条评论

  2018年5月18日谢岗镇某鞋业公司14名员工来到谢岗法律援助办事处,就公司转移生产线,长时间对员工实施放假,仅发放基本工资待遇问题,进行咨询。法援工作人员向其详细了解了具体情况,据这批员工反映,他们大多数已在该鞋业公司工作了10余年,最长的有20多年,可以说一生之中的大好年华都在该公司渡过,但公司为逃避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居然采取长时间放假的方式来对待他们,每月仅仅支付1200余元的基本工资,这批员工现均是家里的顶梁柱,1200余元根本没办法养家糊口,就该事情也多次向综治中心反馈,但均调解无果,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来到谢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

  谢岗法律援助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当即为其办理法援申请,并为14名员工开辟“绿色通道”,先受理案件,再由员工补齐申请手续。2018年5月21日,市法律援助处审批后,指派谢岗法援办事处承办该案件。承办律师及时将该案件申诉到仲裁庭,明确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14名员工经济补偿金共计140万元的诉求。庭审中,用人单位代理律师认为,系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法援律师据理力争:员工辞职系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采取长时间放假、仅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工资这种方式以达到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属于被迫辞职,用人单位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向仲裁庭提供了用人单位向员工发出的公告、员工的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其长时间放假、发放最低工资标准80%的事实。最终谢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采纳了法援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18年7月12日裁决用人单位支付14名员工经济补偿金共计100余万元。

  2018年7月18日,14名员工为表达谢意自发向谢岗镇法律援助办事处送来了“法律援助、情暖人间;公正廉洁、正义使者”的锦旗。

来源:谢岗普法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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