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罐煤气罐,均已充满液化气,由并未通过运输许可的中型厢式货车“偷偷”运输,这些“定时炸弹”万一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29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麻涌大队在该镇春运执勤服务点查获一辆运载液化石油气瓶的中型厢式货车,查处非法运输48罐煤气罐的违法行为。
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2018年春运工作部署,麻涌大队严格落实春运执勤服务点查控勤务,对过往的重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营转非”大客车及其他重点车辆逢车必查、逢疑必查。
29日,麻涌交警大队民警在春运执勤服务点上岗执勤。17时许,一辆悬挂粤SF11XX号牌的中型厢式货车驶进执勤点,根据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张某出示相关证件时,民警发现其眼神躲闪,回答问题时有意避开话题,十分可疑。
见状,民警要求张某打开车厢进行检查,车厢里的景象让民警大吃一惊:整个车厢里面密密麻麻地堆放着一排排的煤气罐。经逐一清查,车厢里共堆放着48罐煤气罐(都已充满液化气),车辆也没有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经询问,司机张某对利用中型厢式货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车已依法移交镇交通分局作进一步处理,液化气罐已进行安全转运。
麻涌交警表示,液化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经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经营许可证。广大市民如发现类似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运输现象,要及时举报,以免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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