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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2016年10月20日 10:3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使之成为广大妇女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1014日上午,虎门司法分局组织社区公益律师和司法社工在九门寨社区综合市场旁开展主题为“弘扬四自精神,维护妇女权益”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展览区、咨询区、游戏区,并邀请了社区法律顾问韩琪律师参与。在咨询区,韩律师现场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在展览区,向群众展示法律知识、司法社工工作等内容,同时,司法志愿者向看海报的群众派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区法律顾问通讯卡等资料。在游戏区,司法社工进行“法律对对碰”游戏,根据桌面展示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条例,选出与之对应的漫画图片,选中者就可以顺利过关。群众积极参与游戏,有的群众拿着图片询问韩律师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活动结束时,共派发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2条。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这个活动,加深了群众对妇女四自精神的理解,提高了群众的维权意识。

来源: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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