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助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司办【2018】202号)、《广东省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司办【2018】320号)的内容及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服务平台各项工作,凤岗司法分局组织全镇12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分时段来到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窗口坐班服务工作。
2018年6月19日,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建设完成并正式启动,设置综合接待岗、人民调解岗、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及律师服务岗五类基本服务岗位。7月5日凤岗司法分局特制定及发布《凤岗镇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坐班服务制度》。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窗口除了可以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外,还能为群众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协助办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上派发的工单,参与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
7月19日竹尾田村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在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坐班服务。当天下午李律师分别为5位群众解答关于婚姻、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问题。
(李贻军律师工作现场照片)
7月24日三联村法律顾问朱垂盛律师在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坐班服务。当天下午朱律师分别为4位群众解答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
(朱垂盛律师工作现场照片)
7月31日天堂围村法律顾问唐浩锋律师在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坐班服务。当天下午唐律师接待了一位被房屋装修质量纠纷烦扰许久的群众,唐律师仔细审看了他的购房和装修合同等资料为这位群众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给这位群众做了许久的思想工作,疏导了这位群众由于这个纠纷引起的不良情绪。
(唐浩锋律师工作现场照片)
8月2日凤岗社区法律顾问郑湘律师在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开展坐班服务。当天下午郑律师共接待了5位群众,分别解答了工伤赔偿、合伙协议、买卖合同等法律问题。
(郑湘律师工作现场照片)
接下来,凤岗司法分局将继续积极组织引导全镇12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发挥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主力军的作用,全力参与凤岗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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