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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举行“长安法宝”普法校园行暨首场普法人偶剧首演仪式

2015年10月16日 09:36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进一步开拓普法依法治理的新载体、新平台,树立法治文化新形象,提高青少年学法的趣味性和积极性,10月9日下午,长安镇在乌沙小学体育馆举行“长安法宝”普法校园行暨首场普法人偶剧首演仪式。市司法局副局长袁洪昌,镇委副书记李冠洲,及师生代表共600多人现场观看了首场普法人偶剧。活动现场还进行了“长安法宝”宣传短片首播以及“长安法宝”普法授旗仪式。 

   镇委副书记李冠洲在致辞中希望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狠抓普法措施落实,切实增强普法成效;希望司法分局、教育卫生局、各中小学校精心组织,让学生与“长安法宝”一起轻松学法、共同成长。同时希望各位同学们将“长安法宝”作为自己学法的好伙伴,认真参与“长安法宝”各种普法活动,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希望各位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注重引导孩子学法尊法,并加强自身学习,以身作则,做孩子守法行为的好榜样。

 市司法局副局长袁洪昌代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对“长安法宝”普法校园行的成功首映表示祝贺,对我镇进一步丰富发展“校园法苑”内涵,推出“长安法宝”卡通普法吉祥物,并精心打造普法舞台剧,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趣味性和积极性、提升普法效果的做法表示肯定。希望我镇以“长安法宝”的启用为契机,大力探索新的普法形式,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潜移默化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大力推进东莞法治进程。

近年来,长安镇普法工作得到了镇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镇普法办按上级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中小学生法治观念为宗旨,在长安镇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法苑”活动,活动品牌如法治课堂、模拟法庭、法律情景剧、书香法语空中广播等,深受校园师生欢迎。为追求更好的普法效果,长安镇大胆创新,创设了“长安法宝”普法吉祥物形象,并精心打造了以其载体的普法舞台剧。今天是舞台剧巡演的第一站,下来‘长安法宝’将陆续到全镇各中小学校去跟同学们见面。长安镇也将以“长安法宝”为载体,推出一系列普法教育的动画、海报等法治文化作品以及普法礼品包,希望“长安法宝”能成为青少年学法的好伙伴,帮助青少年学生形成自觉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长安法宝”是以古代象征公正廉明的独角神兽—“獬豸”为创意核心,寓传统于现代,形象健康,充满活力。其头部为独角兽的形象,识别度高,头上有独角,头发上长着兽耳,身体手脚设计为人形;衣服以简洁为主,颜色为白色,代表法律纯洁,平等的形象,胸前配有我镇的普法标志,鞋上会有飞翼一样的设计,加深精灵轻盈的感觉,寓意着在充满法治精神的道路上奋勇向前。男女普法小精灵分别设计有不同的动作,并配有4个道具,其中螺旋角:独角兽特有象征,代表高贵和纯洁。法锤:体现司法公正和权威,代表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法律书:法典依据,体现法治精神。司法徽章:象征法治能量源泉。“长安法宝”体现的核心价值是“平等、诚信、公正、法治”。

 

来源: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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