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走,怎能不喝酒?
你以为喝酒不开车
骑电动车就没事?
近日深夜
厚街镇一女子酒后驾驶电动车带朋友兜风
途中遇上交警查酒驾
惹出了大麻烦
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9月30日晚,厚街交警在S256省道桥头路段设卡检查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次日0时37分许,一名未戴头盔的女司机驾驶着一辆无牌轻便二轮电动车闯入执勤人员视线,执勤人员立即上前将其拦下了解情况。
▲女司机杨某
“你买这辆车时,有没有附带合格证?”面对交警询问,杨某却认为这是一辆电动车,并表示该车是在沙田购买,当时并没有注意有无合格证。
据了解,在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电动自行车需要符合下列要求才能上路↓
经鉴定,杨某所驾驶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处罚应归纳到机动车范畴。
▲酒精呼气测试
现场,执勤交警还对杨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抽血检测,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7.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厚街交警已对杨某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处罚,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涉事机动车
交警提醒
摩托车、超标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
酒后驾驶同样算涉酒驾驶
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了大家的安全
切勿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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