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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了两年多,原因竟是人车争道,您怎么看?

2021年04月08日 09:20 0人参与  0条评论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因为一点小矛盾而剑拔弩张,最后闹到一发不可收拾。石龙的李女士和叶先生就因为一次冲突,从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再到民事诉讼,矛盾竟然闹了两年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车主鸣喇叭与行人起口角  另一车主介入冲突升级

事发在2019年2月3日,当天是大年二十九,李女士身上背了两大袋酒,手上拖了一大箱年货,行经石龙镇沿江东路一巷附近路段。按李女士的说法,当时临近春节,路面上横七竖八地停着小车,加上老街非常狭窄,她只能慢慢地在路中间行走。车主余先生鸣了几次喇叭,催促李女士,两人因此起了口角,僵持在路上,导致后面的小车无法进行。

这时,另一名车主叶先生急着要经过这条路,于是下车,介入了此次口角。在此过程中,叶先生和李女士矛盾升级,冲突中,李女士的左手手指受伤。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检查报告单显示,李女士左侧第2掌骨远端撕脱性骨折。2019年2月19日,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李女士的损伤程度作出《鉴定书》,鉴定意见为李女士的损伤为轻微伤。

2019年2月20日,东莞市公安局对叶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叶先生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人不服车主被行拘五日  行政复议后再提行政诉讼

李女士认为,自己手指骨折被鉴定为轻微伤不合理,应该属于“轻伤”,所以司法鉴定不合理,东莞市公安局对叶先生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也不合理。

2019年5月13日,李女士向东莞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收到复议申请后, 2019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涉案《鉴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李女士的程序违法。

李女士仍不服,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东莞市公安局撤销对叶先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市人民政府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重新作出处罚决定。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年2月27日作出判决,驳回李女士请求撤销东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22日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东莞市公安局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李女士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7月9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索赔三万余元 庭审现场各不相让

行政诉讼后,李女士再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叶先生的行为导致其2019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多次到医院进行检查与康复治疗,要求叶先生医药费赔偿25947.4元、交通费2556.8元、伙食费347.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在庭审现场,由于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视频,双方对于冲突的起因,都称是对方导致。按李女士的说法,叶先生一下车就指着她的鼻子谩骂,她拨开叶先生的手,叶先生就用力扭着她的手指,还拉扯她。在此期间,叶先生的妻子还扇了她一个耳光。

而叶先生则否认了这种说法,据其描述,他是下车好言相劝当“和事佬”,但李女士一来就对他大骂,用手戳到他的鼻子,还喷他一脸口水,他才用手拨开了李女士的手,并没有用力拉扯李女士的手指。同时,叶先生认为,李女士在两年间的各种医疗费用,包括了头部、脚部等等治疗,明显与手指骨折无关。

法官为了化解双方心结,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双方都坚决不肯作出让步,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陈婉琳)

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行政复议;车主;女士;行政处罚决定书;先生;李女士;叶;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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