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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兼职却成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东莞已有多人中招!

2021年03月19日 10:32 0人参与  0条评论

3月12日、13日晚,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刑侦大队联合石鼓派出所抓获10名男子,其中9人是在莲湖某酒店同一房间内被抓。

深夜酒店里聚集的男子,难道是聚在一起“开黑”?

“塘厦公安”老粉们肯定猜到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暗号:接钱

在塘厦某酒吧打工的乘龙(化名)手机里收到好友的消息,“什么都不用做,在酒店里坐着玩手机就能挣钱”。

乘龙没有多想,叫上两名同事,就去到了定位的莲湖某酒店,敲开了316房的门,里面已经6个男人在。

▲酒店房间内男子们的自拍

穿着花上衣的阿宸开始教大家怎么操作:

“躺着赚钱”梦破碎

按照阿宸的指示,这些聚集起来的男人就在酒店里玩手机,等着微信“接钱”。

不到30分钟,乘龙他们三人的微信分别接收到了3笔钱。

过了没多久,乘龙的同事收到了添加好友的请求,有人给他留言,称自己被诈骗了,求他把钱退回来。这时,乘龙三人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帮凶”,自己做的兼职可能犯法。

于是他们赶紧把接收到的钱通过支付宝转到指定的账上后,离开了房间。而当他们走到电梯时,就被塘警抓获,连同房间内的6人,统统落网。

十兄弟成团→团灭

经调查,嫌疑人中3人为涉案团伙成员,其余7人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找来的“兼职者”。

龙华就是这“十兄弟”的“领导”,与上家联络,负责每天到不同的酒店开房间。他拉拢了谭某作为团队的“财务”,负责登记每人转账的钱款和每天总共收取的钱款;阿宸则每天负责拉人,凑齐“十兄弟”成团。

▲统计接收到的款项金额

通过运作,“兼职者”提供的手机号码发至各个正在实施诈骗的微信群。短短时间,便不断有受害者将钱通过这些手机号转到“兼职者”的银行卡上,再由龙华将所得款转到指定账户。

“兼职者”每流转1万元可得200元的提成。而作为组织者,龙华是每天从总额的百分之十抽成。

从“成团”到被捕,仅12天的时间,龙华已经从中非法获利15000元。这些钱都是不同的诈骗团伙,通过不同的手段骗来,有刷单诈骗,还有贷款诈骗等。

为什么用一下你的微信账号

就能一下子挣那么多钱?

因为一个“贪”字,连上家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就沦为了诈骗集团的“接钱工具人”,最终也不过是整个诈骗产业链的“炮灰”,诈骗分子很可能仍在境外逍遥自在。

警方提醒

微信都是实名的,不应轻易地出示给陌生人,具体什么用途必须要在自己掌控的范围之内。

对广大街坊来说,要注意珍惜手中的账号,千万不要因为蝇头小利,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尤其要提醒的是,将自己的账号借给犯罪分子,会大大增加泄露个人信息和被诈骗的风险。

来源:塘厦公安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微信;兼职;乘龙;手机;酒店;钱;兼职者;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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