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滚动图 > 正文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引巨大争议 国家卫健委回应

2018年11月28日 11:49 0人参与 0条评论 >

  11月26日,来自中国深圳的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这是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

  △贺建奎(资料图)

  修改受精卵基因 婴儿能天生免疫HIV

  据悉,研究人员们在受精卵中,通过基因编辑技术,对CCR5基因进行了修改。CCR5基因是HIV病毒入侵人体所需的主要辅助受体之一。理论上,如果这个基因出现变异或缺失,就有可能关闭HIV病毒入侵人体的大门,也就是说,基因编辑后,婴儿能够天生免疫艾滋病。

  多方质疑研究有违伦理

  基因编辑婴儿诞生的消息宣布后引来多方质疑,质疑的内容集中于该项研究涉及的伦理问题、必要性和安全性。有专家表示,“基因编辑婴儿”的做法不仅仅是激进,更是冒失,CCR5的基因即使被敲除,也无法完全阻断艾滋病毒感染。从伦理上讲,在CCR5基因编辑不能保证100%安全的情况下,坚决不可以用于人体。

  深圳卫计委:未收到伦理审查报备

  26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并未收到该项试验的伦理审查报备,目前正在开会讨论此事。

  根据相关网站披露,这项临床试验已经通过深圳一家医院的伦理委员会审批。

  △网上披露的申请书

  不过,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随后否认与基因编辑婴儿一事有关,称正在调查。一位不久前从该院离职的员工质疑,基因编辑婴儿审查申请书签名或是伪造。

  根据最新消息,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并未按要求进行备案。深圳市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也已于26日启动对该事件涉及伦理问题的调查,对媒体报道的该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书真实性进行核实,有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公众进行公布。

  百余位科学家联署声明:强烈谴责!

  对于“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一些中国科学家发表联署声明,对于在现阶段不经严格伦理和安全性审查,贸然尝试做可遗传的人体胚胎基因编辑的任何尝试,表示坚决反对,强烈谴责。

  科学家联合声明

  鉴于近日国内外媒体报道中国“科学家”从事人胚胎基因编辑并已有两名婴儿出生的新闻。作为中国普通学者,出于对人类的基本理性和科学原理的尊重,以及对此事件影响中国科学发展的忧虑,我们声明如下:

  这项所谓研究的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形同虚设。直接进行人体实验,只能用“疯狂”来形容。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准确性及其带来的脱靶效应科学界内部争议很大,在得到大家严格进一步检验之前直接进行人胚胎改造并试图产生婴儿的任何尝试都存在巨大风险。 而科学上此项技术早就可以做,没有任何创新及科学价值,但是全球的生物医学科学家们不去做、不敢做,就是因为脱靶的不确定性、其他巨大风险以及更重要的伦理及其长远而深刻的社会影响。这些在科学上存在高度不确定性的对人类遗传物质不可逆转的改造,就不可避免的会混入人类的基因池,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在实施之前要经过科学界和社会各界大众从各个相关角度进行全面而深刻的讨论。 确实不排除可能性此次生出来的孩子一段时间内基本健康,但是程序不正义和将来继续执行带来的对人类群体的潜在风险和危害是不可估量的。

  与此同时这对于中国科学,尤其是生物医学研究领域在全球的声誉和发展都是巨大的打击,对中国绝大多数勤勤恳恳科研创新又坚守科学家道德底线的学者们是极为不公平的。

  我们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及研究相关单位一定要迅速立法严格监管,并对此事件做出全面调查及处理,并及时对公众公布后续信息。潘多拉魔盒已经打开,我们可能还有一线机会在不可挽回前,关上它。

  对于在现阶段不经严格伦理和安全性审查,贸然尝试做可遗传的人体胚胎基因编辑的任何尝试,我们作为生物医学科研工作者,坚决反对!!!强烈谴责!!!

  

  国家卫健委回应"基因编辑婴儿":认真调查核实 依法依规处理

  11月26日晚,国家卫健委回应"基因编辑婴儿"一事:11月26日,有媒体就“免疫艾滋病基因编辑婴儿”进行报道。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调查核实,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和科学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

  ↑国家卫健委网站截图。


余下全文
来源:东莞普法 编辑: 刘宇峰
来源:东莞普法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为“东莞阳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东莞阳光网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在摘编网上作品时,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处理。
联系邮箱:tougao0769@qq.com
东莞阳光网版权所有 © 2005-2018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