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十三五”期间节能任务分解方案》工作要求,结合《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工作安排,在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下,市经信局、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派出专责督导小组,于12月20日至22日赴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和镇街(园区)进行了专项督导。
本次督导主要采取会议约谈方式进行,并到部分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督导。督导组先后到松山湖、万江、中堂、麻涌、洪梅、望牛墩、沙田、虎门等镇街(园区),与镇街节能工作负责人和重点用能企业代表开展约谈。市督导组首先通报了全市今年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相关情况,随后传达了市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要求重点用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应按全市工作部署在12月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前检修和实施错峰生产;镇街经信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方案中各项工作措施一一落实。松山湖、万江、中堂、麻涌、洪梅、望牛墩、沙田、虎门等镇街(园区)高度重视本次督导行动,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职责,安排专人专职负责相关工作,尤其是认真对照市方案督促好辖区内造纸、纺织印染、玻璃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抓落实。企业也表示将按照市相关方案工作部署,配合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通过调整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落实错峰生产和提前检修等方式,严控12月份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为完成我市2017年能源消耗强度目标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贡献力量。(2017年12月2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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