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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04月10日 08:25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东莞市人民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要求,在房管系统中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积极推动简政放权工作,下放审批事项。2017年上半年,我局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房函〔2017〕229号),委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松山湖(生态园)放权事项共17项(其中涉及不动产登记事项由市国土、市房管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推进)。

  二是落实行政标准化工作,做好网厅工作。根据《东莞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东机编办〔2017〕32号)事项更新情况,我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编制52项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其中2017年暂缓录入“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的行政许可目录)标准化办事指南及业务手册,按时录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截止2017年12月,我局在“一门一网”办事大厅共计办理预约申请32宗,办结率为100%。

  三是制定落实权责清单,强化对权力的监管力度。我局权责清单涵盖行政处罚、行政确认及其他等方面共计136个事项。根据市编办《关于征求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表的函》(东权清办[2017]1号)的要求,由办公室联同业务科室对通用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子项细化、依据、审批对象、调整依据等内容进行最后的确认修改,积极制定2017年《东莞市房产管理局权责清单》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体系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东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办法》,根据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政策、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与我局有关的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清单,我局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市政府其他文件0件,其中拟保留10件,拟废止3件,拟宣布失效1件,拟修改1件。按照《方案》以及市法制局后续通知的清理要求,针对1998年我局成立以来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了详细的清理,共清理出504件,拟其中拟保留231件,拟宣布失效269件,拟修改10件,并将清理情况及时上报市法制局,并在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三是制定《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为建立物业管理规范化长效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我市物业管理秩序,我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并将《办法》报送市政府审核。制定《办法》,能够填补我市物业管理领域的立法空白,健全我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规则,我局已制定《东莞市房产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房产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其中,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过错责任追究。

  二是建设“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网上受理平台”。为积极响应中央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的号召,达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的问题,我局与市网建办联系,推进网上受理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业务。

  三是制定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针对相关不动产业务的调整,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已草拟新的业务操作规程,规程里明确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材料明细、审批流程、审批岗位职责、各岗位审查要点等。除了制作业务操作规程,我局还制定了各业务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的业务有经办人员签名,下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对上一个环节业务负责,并要求所有从事不动产登记的人员签订《不动产登记廉政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登记业务。

  四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为有效提高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我局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分类压缩办理时限:(1)政府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为结;(2)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结时限从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3)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从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4)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压缩时限任务于10月底完成,在确定登记资料移交到位、人员划转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力。

  五是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我局积极与东莞市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沟通、合作,实施不动产权证邮寄领取,解决一部分领证窗口的业务压力,同时也让群众省时间少跑腿,降低群众出行成本。11月中旬,已于南城房管所试行不动产权证邮寄领取,运作顺畅后将于全市推行。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我局加强对房产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从市场准入、上岗培训、诚信档案、市场巡查、处理投诉等五个方面发力,充分发挥房地产中介协会作用,利用好房地产市场服务监管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保障房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中介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虚假“日光盘”、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打击各类“黑中介”。针对部分楼盘销售出现中介二三级联动造假托市、参与炒房牟利、违规收取“茶水费”等现象,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市内主流媒体及各中介机构,并对满堂红东莞分公司、东莞家家顺房产经纪公司进行了通报和信用档案扣分的处理,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同时,为弘扬行业正能量,我局主办,并联合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东莞电视台共同拍摄《中介行业那些人和事》的宣传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行政政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房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经统计,至今我局共申领执法证24人,换领执法证25人,注销执法证56人。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安排专人专职维护信息公开栏目。截至2017年12月,我局政务公开网站已更新公布409份稿件,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出了修改,并及时对组织机构、财政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及其他栏目进行更新。

  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8份,全部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主动公开通知公告11份。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积极配合公、检、法部门开展监督工作。根据市检察院检建[2015]1号《检察建议书》的对策建议,我局通过细化行政管理职责,锁定岗位职责权限。深化科技手段运用,优化业务工作流程,规范行政管理程序,提高房产登记的安全性,堵塞职务犯罪的风险漏洞。2017年8月,我局将整改情况形成《关于<关于协助提供个案预防相关材料的函>的回复》汇报到市检察院。

  (二)认真处理人大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直以来,我局安排专人处理,回复市人大、政协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及时研究处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截至2017年12月,我局共办结政协委员提案1宗,市人大建议1宗。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高效处理信访回复。2017年,市房管局收到来信、来访和市信访信息系统转交的各类信访件共计152宗。其中国家级转交信访件8宗,省级转交信访件23宗,市级转交信访件54宗,我局直接接受来信、来访信访件67宗。“12345政府热线”接受工单974宗;“阳光网问政”接受工单418宗。所有信访均有专人跟踪处理,有调查意见,有处理结果。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1、在我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将涉及不动产改革、维修金、业委会和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文件予以公示;2、借助“政府热线12345”和“阳光问政”两个平台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在回复群众的投诉咨询时,充分引用法律条文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3、在市局及各房管所办事大厅摆放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免费索取,公众信息网也应公布办事指南信息等,方便群众了解办事流程。

  二是积极做好应诉工作。截至2017年12月15日,我局行政案件共计37宗,其中行政诉讼31宗,行政复议6宗,与2016年行政案件227宗相比,减少了191宗。由于2016年有5宗以上系列案2批次共计198宗;而2017年为1批次7宗。因此,除去系列案因素,近两年案件数持平,均为31宗,但相较此前三年仍有一定幅度增长。行政案件判决或行政复议决定后,我局均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7月12日上午,我局局长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庭应诉我局首宗行政案件,同时组织各职能科室、房所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20人参与旁听,以此提高公职人员法律意识,达到“以案说法”的宣教效果。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为加深我局工作人员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局制定了2017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人员自学、法制宣传等手段来学习、宣传不动产登记方面法律法规。

  (一) 加强业务培训

  2017年6月至8月份,先后组织了机关党员党性锤炼、不动产登记专项培训班、房管系统业务培训班、不动产省厅监管模块下权籍调查及业务办理要求培训班、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技术培训班5项培训活动。

  9月中旬,我局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围绕“不动产登记风险及防控”主题,为负责不动产登记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题授课,使听课人员深刻领悟规范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性,知悉登记法律责任和风险。

  9月下旬,组织不动产登记系统工作人员到中山大学进行为期一星期的不动产登记专题培训,通过不动产登记操作实务、物权法热点问题评析等课程,以及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学习,有效提升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技能,提高干部职工履职担当、攻坚克难的能力。

  12月上旬,举办2017年房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镇街不动产登记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与利用、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房产测量、不动产查解封登记、商品房合同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增量房)、不动产查解封、住房津贴业务知识、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使、用实施细则、指导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注意事项,内容涵括了所有房管系统日常业务。通过系统地、详尽地解释业务法律依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使工作人员对日常工作的理解更加透彻,从而提高工作质量,提升政府法治建设水平。

  12月中旬,邀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孙立凡庭长向我们讲解《司法实践下的公法规则》,该课题阐述了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要点。孙庭长通过深入浅出的法律知识介绍,又有切合实际的审判案例分析,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鼓励自主学习

  向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派发《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义》、《物权法》等不动产法律法规;宣传“七五”普法规划及《法治东莞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等资料,鼓励工作人员针对派发的材料进行自学,提高自身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开展法制宣传

  2017年12月2日,我局参与在旗峰公园正门广场举办的东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房产法律意识,加深群众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认识。同时在我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开两期“以案释法”,以真实的案例解读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

  (四)加强廉政行政风险防控

  不动产登记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今年,我们主动回应群众期盼的社会热点问题,联合市职务犯罪预防办,坚持把预防挺在前面,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课题研究。通过课题研究,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管理各类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全面评估现有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措施,明确各类环节的监督管理主体及责任,完善不动产登记监管体系,明晰历史遗留问题类型和政策底线,从“制度+技术”入手,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政策措施,全面防范潜在廉政风险。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局每年在部门预算中,专项制订了律师费、诉讼代理费的预算,落实法制工作经费,促进法制机构建设。局监督管理科作为法制工作专门科室,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事务性工作,配置有专职人员4人,并聘请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从2016年起,我局新增了法律顾问到我局“坐班制度”,顾问律师定期于每周二上午在我局法律咨询室坐班,现场指导我局的相关登记法律事务,解答不动产登记热点、难点问题,让业务登记工作人员可以与法律顾问面对面进行讨论,当场解答问题,“坐班制度”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法律问题。

  我局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除了负责为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外,还负责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及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存在问题

  (一)登记机构承受舆论压力大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宣传仅见于对统一登记时间、“四统一”和原有证书“不变不换”继续有效等告知性的宣传,对于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发现的切实关系民生的历史问题,未能有相关权威部门积极正面回应,宣传引导。整个社会舆论指向登记机构,面对各类媒体的质问、社会群众的信访投诉和监督部门的问责,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承受了压力巨大。

  (二)廉政风险防控难度较大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不动产登记政策制度仍不完善,针对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合、系统平台开发建设、档案管理、存量问题解决等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不完善,存在较大的防控漏洞。同时,不动产登记队伍庞大,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措施,廉政风险较大。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在依法行政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实效,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我局将通过采取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制度、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个别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法律指导以及对有关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剖析等措施,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房产管理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的能力。

  二是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类型、收件清单、办理流程和审核内容,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参照《东莞市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争取大部分的业务让群众只跑一次。

  三是探索将存量商品房交易过户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减少办事环节。我们将按照国土部《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登记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积极探索 “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更加方便市民办事。

  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12月20日

来源:东莞市房产管理局    编辑:付勇辉关键词:登记;不动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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