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 2018年1月10日,寮步公安分局泉塘派出所联合市烟草局,在寮步镇上底东冲村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烟案,抓获2名嫌疑人,查扣作案小汽车2辆,查获涉及利群、芙蓉王、红塔山、红双喜等十九种品牌假烟7362条,涉案货值达96万余元人民币。
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掌握到,有一伙福建籍男子通过小汽车多次从外市、镇购买假冒伪劣香烟,存放在该镇上底村一家出租屋内,然后经过推销、分销的形式,贩卖到我市各镇街的一些批发部。
根据此线索,2018年1月10日9时许,寮步镇泉塘派出所联合市烟草局对寮步镇上底村东冲村六巷一楼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利群牌、红塔山牌、黄鹤楼牌等假烟共计6312条,当场抓获涉嫌非法经营的嫌疑人赖某,起获作案小汽车一辆,并在赖某的小汽车内搜出双喜、芙蓉王、云烟等假烟1050条,查获假烟共计7362条,涉案货值达96万余元人民币。对现场进行清点期间,民警在上底村东冲村上中路边抓获前来取货的嫌疑人江某,查扣作案小汽车一辆。
目前,嫌疑人赖某和江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部分消费者可能认为假烟也是烟,只要能抽就行了。事实上假烟与其他假冒商品一样,也有危害性,甚至更大。假烟由于原辅材料、制作条件、包装存储运输条件的限制,有害物质含量往往过高,对人体危害极大。
记者 胡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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