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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2018年02月07日 10:24 0人参与  0条评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的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公安建设,按省厅和市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1月17日,东莞市公安局在市公安局主楼5楼新情报中心隆重举行了聘任仪式,聘请魏丹、陈锡康、李慧碧、何国强、朱礼加为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聘任仪式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吴晓同志宣读了《关于聘任魏丹、陈锡康、李慧碧等5名同志为东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的通知》。简要介绍了5位法律顾问的情况。其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魏丹为首席法律顾问,另一名公安内部选聘的法律顾问是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朱礼加同志。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东陈梁永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锡康,广东众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慧碧,广东警官学院法学院研究所所长,广东公安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何国强3位同志为外聘顾问。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锡明同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吴晓同志给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市公安局政治处,警保处,刑警、治安巡警、交警、经侦、国保、网警、禁毒、消防、边防支队,公交分局领导,各公安分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法制室负责人,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全体民警一起参加了聘任仪式。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此次聘任的5位法律顾问都经过严格挑选并报市公安局党委会集体讨论批准后聘任的,聘期3年。聘任仪式标志着东莞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制度经过前期筹备后正式运行。

  今后,法律顾问将为全市公安重大法律事项决策、公安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执法难题提供法律支持,对公安特定事项调研评估,提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对公安政府采购、对外招标等民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全市公安各单位将与法律顾问优势互补,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等各方面与法律顾问反复沟通,为法律顾问了解、参与公安工作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科学决策“智囊团”、规范执法“助推器”、弘扬法治“宣传员”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安领导、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安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执法水平、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管萱萱)

来源:东莞警察网    编辑:刘宇峰关键词: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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